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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案件医疗过错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2-05-24 21:16:58 阅读次数[504]
 王进因病死亡于山西省人民医院,后王进家属与医院发生纠纷,为明确责任在贵鉴定中心召开鉴定陈述会,会上山西省人民医院代理人讲了一些没有过错的理由,我方多方咨询医学专家后认为,山西省人民医院的大夫所讲的既与客观事实不符,也与医学理论相悖。纯粹是打着医学专家的名号胡说八道,我方难以认可。理由如下:

一、王进死于失血性休克事实清楚。毋庸置疑。其失血的基础原因为无名动脉壁糜烂破溃。有山西省人民医院的病历作为证明材料。王进于2020427日山西省人民医院的护理记录记载:5:30,患者经口流出约10ml血性液,经气管切开处吸痰为少量淡性血性痰。7:29患者经口流出约100ml血性液,7:22患者经口鼻涌出大量血性液。从这几个记载来看,王进死因符合无名动脉篓继发性出血。被告医院在陈述会上讲述的气管周围未发现血液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与其记载的病历不一致。

二、医院大夫解释说王进死于颅底骨折损伤颈内动脉后导致颅内压增高,更是胡说八道,王进颅底骨折系后颅窝枕骨骨折,该处哪来的颈内动脉,更谈不上颅底骨折导致颈内动脉的可能。中颅窝骨折导致颈内动脉损伤是常识,但被告医院专家认为后颅窝骨折能有这样的损伤确实难以理解。这种专家应该回炉重新学习下人体解剖学。

三、王进死亡于山西省人民医院,按法律规定医院有告知患者尸体解剖的义务,但医院不但不告知患者,反而任由其家属将尸体拉走,导致目前死因鉴定缺乏。出现纠纷后出现扯皮,矛盾加剧。该责任不应由患方承担。如果患方通过法律程序不能正常解决该纠纷,我方将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投诉追责,投诉其欺骗患者的行为,以肃清医疗环境。

 

 

 

说明人:李永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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