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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鹏飞死亡案医疗过错陈述
发布时间:2023-08-17 14:15:46 阅读次数[644]

患方医疗过错陈述

一、诊疗经过:2021年9月23日,患者武鹏飞因间断乏力,恶心,眼黄伴尿黄5天,就诊于被告一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太原市传染病医院、太原市肝病研究所)。入院诊断为肝功能异常原因待查,病毒性肝炎,脂肪性肝炎,高血压病 。入院后完善化验检查,化验检查结果回报提示乙肝五项为“大三阳”, HBV-DNA复制活跃,凝血功能差,高胆红素,血症明显,诊断为慢加急性肝衰竭(C型 晚期)乙肝肝硬化(失代偿3期),给予保肝、降酶、退黄、抗感染、利尿、补充白蛋白等对症支持治疗。于2021年10月10日15:25患者出现恶心、呕血1次,呕吐物为暗红色血块约 50ml,予以止血、抑酸、降门脉压、禁饮食对症处理,患者血压、血色素较前下降。于 16:50转入ICU病区。患者入ICU后多次呕血,血红蛋白明显下降,凝血功能持续变差,肝功异常明显,给予输红细胞,止血、抑酸、降门脉压、补液等对症治疗。患者神志逐渐变迟钝,认知能力变差,出现肝性脑病症状,并逐渐加重,于2021年10月11日出院, 出院诊断为慢加急性肝衰竭(C型 晚期),乙型肝炎肝硬化(失代偿4期)并上消化道出血、肝性脑、胸腹水、原发性腹膜炎、低蛋白血症、电解质紊乱一低钠低氯低钙低磷血症、脾功能亢进(血小板减少);双肺肺炎;胆囊炎,2型糖尿病;高血压病2 级(很高危);左侧腘动脉斑块形成;脂肪肝。在被告一医院治疗效果不佳,患者武鹏飞神志逐渐变迟钝,认知能力变差,并逐渐加重。于2021年10月11日,转入被告二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入院诊断为乙型肝炎大三阳,急性肝衰竭,肝性脑病,上消化道出血,凝血功能障碍,继发性血小板减少。低蛋白血症,高血压病二级(极高危)。入院后完善相关化验检查,给予保肝,退黄,抗病毒治疗;根据药敏结果抗感染治疗;输血制品纠正凝血,补充血小板,纠正贫血;改善胃肠动力,保护胃肠道,营养支持,血浆置换,DPMAS,肾脏替代治疗。2021年10月25日18:30分因无救治价值出院,出院诊断为乙型肝炎大三阳,急性肝衰竭,肝性脑病,上消化道出血;凝血功能障碍;继发性血小板减少;低蛋白血症;腹水行成,急性肾衰竭高血压病2级;肺部感染,呼吸衰竭;泌尿系感染,贫血(中度)。于2021年10月26日死亡。

二、过错分析:

1、武鹏飞入院肝功能异常原因待查,缺乏相对应的鉴别诊断的检查,比如肝豆状核变性,本案武鹏飞从年龄,以及没有乙肝病史,饮酒史,发病突然等因素,应高度怀疑肝豆状核变性,并对其进行详细检查。2、上消化道出血原因待查,医院没有完善相关检查导致患者病因未查清延误治疗导致多脏器功能障碍,死亡的后果。

3、诊断肝性脑病缺乏影像学依据,而恰恰从CT片来看武鹏飞脑组织基底节低密度阴影来看,其并非肝性脑病的特征表现,更非脑梗,而是豆状核变性的表现。

 

 

 

                      陈述人:李永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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